飛象網訊(易歡)當前,人工智能正在全球范圍內蓬勃發展,成為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重要驅動力量。人工智能技術的突破式發展在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導致新舊風險疊加,引發一系列問題,對現有經濟社會治理模式和治理規則帶來挑戰。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人工智能的發展和治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快發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我們贏得全球科技競爭主動權的重要戰略抓手”,強調要“不斷提升人工智能技術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公平性”,“堅持以人為本、智能向善”。在推動人工智能發展的同時,我國不斷制定完善規范倫理、數據、算法、應用等人工智能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人工智能治理原則,探索形成了與我國人工智能技術和產業發展特點相適應的規范體系。
網絡法治建設取得顯著成就
自1994年,全功能接入國際互聯網以來,我國堅持依法治網,持續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建設,推動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進入新時代,我辦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網絡強國的重要思想,特別是總書記關于網絡法治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積極履行、協調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建設的職責、使命,推動將依法治網納入全面依法治國工作布局和網絡強國建設全局,建立網絡法治工作協調機制,會同有關部門一體推進網絡立法、網絡執法、網絡司法、網絡普法以及網絡法制教育研究、網絡法治國際合作等工作,網絡法治建設取得了顯著成就。
近日,在“第十屆中國互聯網法治大會主論壇--人工智能時代的法治變革與創新”活動上,中央網信辦網絡法治局副局長唐磊指出,目前我國法治建設已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依法治網之路。“落實黨中央對推進依法管網、治網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一系列重大舉措,貫徹落實總書記對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將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作為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重要工作的原則之一,走出了一條既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又有中國特色的依法治網之路。”
此外,還形成了完備的網絡法律規范體系。把握互聯網發展規律,大力推進網絡法律制度建設,制定出臺網絡領域立法150余部,基本形成了以《憲法》為根本,以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為依托,以傳統立法為基礎以網絡內容建設與管理,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等網絡專門立法為主干的網絡法律引擎。構建高效的網絡法治實施體系。不斷完善網絡法治實施的機制、模式,持續加大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推動形成健康、規范的網絡空間秩序,營造天朗氣清的網絡生態。
不僅如此,唐磊指出,中國堅持開放合作,統籌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通過各方國際交流平臺,加強網絡空間治理交流合作,為國際社會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積極應對人工智能帶來的挑戰
當前,人工智能技術加速與人類社會深度融合,推動了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新變革,帶來了意識形態、社會關系與社會空間等領域的新機遇和新要求,對網絡法治建設也提出了新的挑戰。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人工智能的發展和治理,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強調要加快數字經濟、互聯網金融、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領域立法,建立健全保障人工智能健康發展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倫理道德,去年發布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明確提出將推進科技創新和人工智能健康發展相關立法工作納入第一類項目,適時安排審議。同時制定人工智能法草案也已經先后被列入的國務院2023和2024年年度的立法工作計劃。
唐磊表示:“為了回應人工智能時代的立法需求,促進人工智能健康發展,我辦先后組織制定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等相關部門規章,特別是,牽頭制定出臺了全球首部《生成式人工智能專門立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國家堅持發展和安全并重,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鼓勵生成式人工智能創新發展,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實行包容審慎和分類分級監管,并規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基本的規范。”
在活動現場,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黨委副書記王曉麗也表示,多年來,中國信通院高度重視并積極參與國家網絡法治建設工作,早在2000年左右就組建了專門的法律研究團隊,并依托政策與經濟研究所法律研究部成立了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充分發揮研究院和政經所專業融合優勢,在有關部門的指導和支持下,深度參與了《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多部網絡法律法規的制定修訂工作;并在信息通信、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等領域,持續開展基礎性和前瞻性法律研究,為網絡法治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專業支撐。“在這過程中,我們深刻認識到,網絡法治對于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意義和深遠影響,網絡法治的時代命題不斷發展演變,中國特色依法治網之路也愈發清晰完善。”
據介紹,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前瞻布局人工智能領域研究,從2016年就開展了人工智能法律與理論問題專題研究,形成了《人工智能》專著以及《全球人工智能戰略與政策觀察》《人工智能治理白皮書》《算法治理藍皮書》等一批研究成果,也有機會參與和支撐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人工智能相關立法工作。
四大建議加速中國人工智能法治建設
面向未來,唐磊坦言,還要著重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強化統籌協調,加快構建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法律制度體系,立足我國國情和人工智能發展實踐,堅持“以人為本”理念和“智能向善”的宗旨,積極回應實際問題和產業訴求, 以《人工智能專門立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等相關立法相協調,縱向上包含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多層級,橫向上覆蓋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算法治理、數據治理、知識產權保護等各個領域、各個方面,逐步構建完善人工智能法律制度體系,促進人工智能的健康發展。
二是強化理論研究,充分發揮網絡法治的理論支撐和先導作用,目前我國人工智能技術產業在一些方面還處于追趕的階段,實踐中涵蓋著發展促進、分類分級、數據安全、知識產權界定、個人信息保護等法律問題,都還急需研究和回應,期待學術界和產業界以今天的會議為契機,一道加強技術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探索創新制度設計發展,為技術產業的發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三是強化多方聯動,發揮行業作用,構建完善人工智能治理體系,人工智能時代的網絡法治建設需要立法、執法、司法,學術界產業界共同努力,多年來中國互聯網協會始終積極發揮平臺作用,制定實施互聯網行業的自律公約和規范,對網絡立法建言獻策,引導互聯網知法、守法、用法,有力保障行業的健康發展,為網絡法治做出了積極貢獻,希望未來進一步突出行業地位優勢,搭建多維度常態化體系化的對話合作平臺,為構建完善人工智能治理體系積極貢獻行業力量。
四是深化開放合作,積極參與和引領國際規則治理。人工智能治理攸關著全人類的命運,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課題,做好人工智能法治建設,需要內外貫通,主動作為,既堅持立足國內需求,同時也需要廣泛借鑒世界各國先進經驗和成熟做法,把我國人工智能發展置于全球人工智能大背景下謀劃,在高水平開放中全面提升依法維護開放安全的能力,有力支撐參與國際規則制定,講好人工智能的法治故事,宣介中國人工智能法治建設成就。